《破產條例》除了提供破產作為解決欠債問題的一種方式外,還有個人自願安排,亦即是債務重組 IVA , IVA 債務重組是 individual voluntary arrangement 的簡寫。法例是希望給欠債的人,透過 IVA 債務重組而避免破產。
自1997 亞洲金融風暴始,葉謝鄧律師行一直從事破產、債務重組 (DRP 、 IVA) 服務,從未間斷,早於2002年已開始從事個人自願安排 IVA 的債務重組服務,曾辦理超過1000宗之多;破產則數以萬件計!
2008 經歷金融海嘯,再度為欠債人士服務,但鑑於 IVA 費用高、進度慢、程序麻煩,改為大力推動以DRP債務舒緩計劃方式重組,為欠債人士在破產以外提供一個解決欠債的良久辦法,自始DRP發展為債務重組中的主流,大大減輕欠債人士在重組時的財政負擔,令方案更易通過實行。
Mail: mymail@mailservice.com
Phone: 68896880